[使用條款]
最後修訂日期:2025 年 11 月 1 日
珠海奔圖電子有限公司(Zhuhai Pantum Electronics Co., Ltd.)及其現有與未來之關係企業(以下稱「授權方」)同意,僅在您(接受本服務之個人或實體,以下稱「您」)接受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及其附件「PANTUM」隱私權政策(以下稱「隱私權政策」)所載全部條款之前提下,授權您使用本服務。
請於使用本服務前詳閱本條款。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並接受本條款;若您不接受本條款,則不得使用本服務。
重要通知:第 11 條為關於準據法適用及仲裁之具拘束力條款,並明定您就任何司法管轄區內所生之爭議,放棄參與任何集體訴訟或集體仲裁之權利。
一、所有權
您確認並同意,本服務構成授權方及其第三方授權人之重要商業秘密,且本服務之所有國內外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專屬於授權方或其第三方授權人所有。除本條款明示授予您之授權外,本服務之一切權利及其中之所有智慧財產權,均由授權方及其第三方授權人保留,且本服務之任何權利或所有權,均不因此移轉予您。
二、授權
您於接受本條款後,於本條款有效期間內,授權方授予您,且您同意接受,一項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之個人授權,僅得為您本人之一般業務用途或個人用途使用本服務。
三、使用限制
(a) 未經授權方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自行,亦不得允許任何第三人,以任何方式或任何形式,對本服務之任何部分進行修改、編輯、複製、重製、改作、進行逆向工程、變更、加強,或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
(b) 您不得違反您所屬國家或地區政府之出口管制或相關法令,以任何形式出口或再出口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c) 您應遵守相關文件中所載,關於本服務之任何其他限制或規定。
四、第三方網站連結
本服務可能提供第三方網站之連結。當您使用該等連結時,即表示您已離開本服務。授權方不控制任何第三方網站,亦不對任何第三方網站負責。若您決定造訪任何經本服務連結之第三方網站,即視為您同意受該第三方網站之隱私權政策之約束。授權方不就任何該等第三方網站作出任何聲明。
五、資料使用同意
您確認並同意,授權方得蒐集及使用您所提供之資訊;授權方及其關係企業僅會向您蒐集為提供服務所必需之資訊。以此方式蒐集之自然人個人資料及資訊,均依據授權方之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隱私權政策係本條款之附件,並與本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為向您提供服務之唯一目的外,授權方不得以任何可識別您個人身分之方式使用該等資料。
六、免責聲明
本服務不附任何保證,並係依「現況」提供。授權方不作任何形式之保證、聲明或擔保,不論為明示或默示、法定或其他,包括但不限於商品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權利完整性、不侵害第三人權利之擔保,或因交易過程、慣例、行業使用或商業實務所生之任何擔保。授權方不聲明、不保證亦不擔保本服務之運作將不中斷或無錯誤,亦不保證本服務與您所使用之資料處理環境相容,或任何缺失必然或得以被修正。部分具管轄權之司法管轄區可能不允許排除默示擔保,因此上述免責聲明可能對您不完全適用;在該等情形下,您仍可能依具管轄權之司法管轄區法律享有其他權利。
七、責任限制
無論基於任何法律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契約、侵權行為(包含過失、嚴格責任、故意及/或重大過失)、保證、賠償、補償或其他任何責任理論,且不論係因未交付或未履行,或與本服務之設計、效能、使用、缺陷或故障有關,授權方因本條款或與本服務相關所生之一切損失及損害,其累計賠償責任總額,以及您得主張之唯一且排他性救濟途徑,均以 5.00 美元 為上限。在任何情況下,授權方、其第三方授權人,及其各自之關係企業、供應商、經銷商或轉售商,均不對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或相關之任何利潤損失、資料遺失、營業中斷,或任何間接性、衍生性、附隨性、附帶性、示範性、懲罰性、信賴性或特殊損害負責,即使該等損害係屬可預見,或授權方、其授權人或其授權經銷商已被告知發生該等損害之可能性,亦不論該請求係基於契約、侵權行為(包括過失、嚴格責任及故意及/或重大過失)、保證、賠償、補償或其他任何責任理論,或係基於第三人之請求。您同意:(a) 本條款所載之責任限制,係授權方同意授權您使用本服務之重要且必要誘因;且 (b) 該等限制不致使本條款因欠缺救濟或其他原因而失其基本目的。
部分具管轄權之司法管轄區可能不允許責任限制之約定,因此上述限制可能對您不完全適用;在該等情形下,您仍可能依具管轄權之司法管轄區法律享有其他權利。
八、限制權利聲明
您確認本服務為於私人費用下所開發之商業性服務,您對本服務之使用、重製或揭露,均受本條款之限制。若最終使用者為美國政府機關,其對本服務之使用、複製及揭露行為,應受本條款所載限制,並在《國防聯邦採購規則補充規定》(DFARS)或《聯邦採購規則》(FAR)(視情況適用)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為之。
九、終止
您得隨時終止對本服務之使用。若您未嚴格遵守本條款,您使用本服務之授權將在無須事先通知之情況下,立即且自動終止。於本授權終止時,您應立即停止一切對本服務之使用。
十、其他條款
本條款之任何修改,僅得以書面方式為之,並經您與授權方之授權代表簽署後,始生效力。若本條款之任何條文,因任何原因,經有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文仍應繼續具有完整效力,而該無效或不可執行之條文,應於最小必要範圍內予以限縮或修正,以使其具可執行性。
十一、準據法與爭議解決
11.1 本條款之解釋、效力及履行,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準據法,並排除其法律衝突法則之適用。
11.2 因本條款所生或與之相關之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SCIA)進行仲裁。本仲裁程序應於深圳進行,並依深圳國際仲裁院當時有效之仲裁規則辦理;仲裁員人數為一人,仲裁語言為英文。
11.3 集體訴訟與集體仲裁之棄權。您與授權方同意,任何一方僅得以個人身分,對他方提出爭議,不得以原告或集體成員身分,參與任何集體或代表性程序,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聯邦或州層級之集體訴訟,或集體仲裁。任何集體訴訟、集體範圍之仲裁、私人檢察官訴訟,以及任何由任何人以代表身分提起之程序,均不被允許。因此,依本條所載之仲裁程序,除非取得仲裁程序中所有受影響當事人之書面同意,仲裁員不得合併或集中審理多於一方之請求。
11.4 無論實際適用之法律或管轄區域為何,第 11.3 條之規定均應一律適用。
[隱私權政策]
最後修訂日期:2025 年 11 月 1 日
PANTUM 重視您的隱私權,並承諾予以保護。我們將透過本隱私權政策(下稱「本政策」)告知您我們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訊。於本政策中所稱「PANTUM」、「我們」、「本公司」、「我們的」等,係指珠海奔圖電子有限公司及其依當地法令定義之現有與未來關係企業。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所營運之網站或服務,且就特定網站或服務如未另行提供專屬之隱私權政策者亦適用。若本政策與特定服務之隱私權聲明內容不一致,以該特定服務之聲明為準。
請於開始使用本公司服務前,仔細閱讀並了解本政策,尤其請注意以加粗方式標示之條款,以確保您於使用前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政策之全部內容。
本政策主要說明以下事項:
一、 「PANTUM」如何蒐集及使用您的資訊
二、 「PANTUM」如何儲存及揭露您的資訊
三、 「PANTUM」如何保護您的資訊
四、 「PANTUM」如何處理兒童之個人資訊
五、 「PANTUM」如何保障您之相關權利
六、 「PANTUM」如何進行個人資訊之跨境處理
七、 第三方網站連結
八、 如何聯絡我們
九、 本政策之變更
一、 「PANTUM」如何蒐集及使用您的資訊
本公司依循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及誠信原則蒐集您的資訊。本公司向您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型,將依您所選用之產品或服務而定,可能包含以下項目:
蒐集之資訊
1. 為使用 PANTUM 所提供之任何服務而由您提供之聯絡資訊(如名字、姓氏、電話、電子郵件、國家、城市、地址)。
2. 您於使用 PANTUM 所提供之任何網站或服務過程中,所上傳、傳送、分享、散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之任何文件、通訊內容及其他相關資訊。
3. 您於透過線上、親臨、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客服支援管道與本公司互動時所提供之其他唯一識別資訊(如產品序號、語音回應),以及為協助本公司提供服務及回應您查詢而由您提供之其他資訊。
本公司將基於以下目的使用您的資訊:
1.為與您聯絡,並回應您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本公司之線上平台(包括網站及社群媒體帳號)所提出之請求與建議。
2.為與您聯絡,並向您發送有關產品延長保固服務之相關資訊。
3.為提供 PANTUM 最新資訊服務。
4.為處理疑似仿冒產品之查詢,並發送後續追蹤通知。
5.為進行市場調查,以協助改善本公司產品與服務。
6.為提供您不時要求之服務,並就該等服務與您聯絡。
7.為履行本公司之法律義務。
若您拒絕提供上述資訊,仍不影響您繼續瀏覽本公司網站;惟於部分情況下,本公司將無法向您提供相應之服務,或即時回應您的請求。未經您同意,本公司不會將您的個人資訊及相關資料,用於本政策所載目的以外之用途。
請注意,上述用途係本公司使用您資訊之主要方式。本公司可能不定期更新網站頁面,以向您提供更多元之服務。若本公司擬將您的資訊用於本政策未載明之其他目的,或擬將為特定目的所蒐集之資訊另作他用,將另行透過簽署書面協議、彈出視窗通知或其他適當方式,再次取得您的明確同意。
二、 「PANTUM」如何儲存及揭露您的資訊
(一)保存期間
本公司將於為達成本政策所載之目的所需期間內,保存您的個人資料。惟如法律另有規定須保存較長期間者,則依該等法律規定辦理。於前述保存期間屆滿後,本公司將刪除或匿名化您的個人資料。
(二)資訊分享及揭露
1. 為向您提供所需服務之必要性,您同意本公司得將您的個人資訊提供予 PANTUM 之關係企業、經銷商或代理商、經授權之服務提供者,以及與公司交易相關之第三方。前述合作夥伴可能位於您所屬國家或地區之境內或境外,本公司將依據依法提供之資料分享或跨境傳輸機制,合法進行資料之分享或跨境移轉。
2.本公司得於下列任一情形揭露您的個人資訊:
- 為遵守法律要求,或回應具強制力之法律程序(例如搜索票或其他法院命令)。
- 為保護 PANTUM(包括其關係企業、業務合作夥伴及客戶)之合法權益或安全。
上述揭露條款於部分國家、地區或司法管轄區可能不具效力,故可能不適用於您。
三、 「PANTUM」如何保護您的資訊
為保護您的個人資訊免受未經授權之存取、濫用、揭露或修改,PANTUM 將採用合理且適當之技術措施(如加密程序),以確保於本網站上所蒐集及處理之資訊的安全。請注意,儘管我們已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您的資訊,任何網站、網路傳輸、電腦系統或無線連線,均無法保證其絕對安全。
四、 「PANTUM」如何處理兒童之個人資訊
1. 本網站並非以 13 歲以下(或相關管轄區域所定之最低年齡)之兒童為對象,亦不會在明知情況下蒐集其個人資訊。
2. 若您未滿前述年齡,請勿透過本網站提供任何個人資訊。
3. 若本公司發現透過本網站或本服務誤收 13 歲以下兒童之個人資訊,將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刪除。
五、 「PANTUM」如何保障您的權利
依據您所屬管轄區域之適用法規,您對個人資料可能享有下列權利:
(一)查詢權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作為本網站之瀏覽使用者,您有權透過電子郵件(privacy@pantum.com)提出個人資訊查詢請求。本公司將於驗證身分後,依資訊複雜度及業界慣例,於合理期間內回應。原則上查詢無須付費,但對一個月內超過三次之重複請求,本公司得視情況收取必要成本費用。
(二)更正權
1.您可於對應頁面直接重新提交更正後資訊。
2. 您可透過電子郵件(privacy@pantum.com)提出更正請求,本公司將於 5 個營業日內回應。
(三)刪除權
在以下情形,您可透過電子郵件(privacy@pantum.com)要求刪除部分或全部資訊:
- 您不再需要本公司提供服務。
- 您認為本公司處理您的個人資訊違反法令。
- 您認為本公司未經同意處理您的資訊。
- 本公司違反與您之約定處理您的個人資訊。
本公司承諾於收到刪除請求後 3 個營業日內採取相應作業。
(四)撤回同意權
您有權透過電子郵件(privacy@pantum.com)撤回先前給予之處理個人資訊同意。本公司及網站服務提供者將於 5 個營業日內停止處理您先前同意處理之個人資訊。請注意,撤回同意可能影響您所獲取之服務。
(五)資料可攜權
您有權以結構化、通用且機器可讀之格式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並在符合法令之特定情形下,要求將該等資料傳輸至另一提供者。
(六)處理限制權
於法律規定之特定有限情形下,您有權限制您的資料被處理。此後該資料將不再主動用於原目的,但仍得為行使本公司合法權利之目的而予以保留。
(七)異議權
您有權隨時基於與您個人狀況相關之理由,對基於正當利益所為之資料處理提出異議。若您提出異議,本公司將停止處理您的個人資料,除非我們能證明存在更具優勢之正當理由或為行使或防禦法律權利所必需。您可隨時無條件對直接行銷活動提出異議。
六、 「PANTUM」如何進行個人資訊之跨境處理
若因服務內容所需而須進行個人資訊之跨境傳輸,本公司將依據跨境資料傳輸之適用法律要求處理,並僅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網信主管機關規定之條件下進行,例如事先取得您的同意,或採取足夠之安全保護措施。若您對本公司所採行之跨境傳輸機制有任何疑問,請透過電子郵件(privacy@pantum.com)與我們聯絡。
七、 第三方網站連結
本公司網站可能包含第三方網站之連結。當您點選該等連結時,即表示您將離開本公司網站。PANTUM 不控制任何第三方網站,亦不對任何第三方網站負責。若您決定造訪任何經本公司網站連結之第三方網站,即視為您同意受該等第三方網站之隱私權政策所約束。PANTUM 不就該等第三方網站作出任何聲明或保證。
八、 如何聯絡我們
若您對本政策、資料處理方式或可能違反當地隱私法令之情形有任何疑問,請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我們:
電子郵件:privacy@pantum.com
通訊地址: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珠海大道3883號PANTUM 法律部
九、 本政策之變更
本公司得隨時修訂本政策。修訂後之版本及日期將公布於網站。我們不會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減損您依本政策所享有之權利。若有重大變更,將提供顯著通知。
修訂後之政策自公布於網站之日起生效。